很多人不知道,腳踏車不能騎在斑馬線上。屏東一名魏姓男子就是騎在斑馬線上橫越馬路時,被一輛衝來的機車碰撞,魏姓男子沒有受傷,騎士則摔到骨折。魏姓男子認為機車騎士該負全責,但是交通判決魏姓男子違規,不只吃上一張紅單,還要賠償受傷的騎士10萬元,讓他真的好無奈。
當事人魏姓男子:「就這樣我覺得很冤,要賠人家10萬塊。」
魏先生天天騎腳踏車出門運動,現在他要過馬路一定下車來用推的,因為他真的賠怕了。魏姓先生是在屏東市,復興國小前橫越復興路,把腳踏車騎在斑馬線上,沒想到被衝來的機車撞倒。
機車騎士摔車受傷骨折,魏先生沒有受傷,原本以為是機車騎士自摔負全責,但是騎士沒想到交通判決卻是因為他騎在斑馬線上違規,所以負大部分肇責。
不止被開了一張不依規定通過路口在行人穿越道行駛的500元罰單,還被法官判賠10萬元給騎士。
當事人魏姓男子:「我騎腳踏車慢慢綠燈,騎在斑馬線上慢慢過去,對方來衝撞我的,結果我還要賠對方10萬,這真的是我覺得很倒楣。」
而記者直擊一般道路上的狀況,不少腳踏車都認為斑馬線安全,常會騎上斑馬線過馬路。民眾:「知道有這個常識(不能騎斑馬線),不知道。」
民眾:「就差點撞到走路的人,然後我們要讓他就這樣,可是法規來說的話,我們違法,我們腳踏車不能騎在斑馬線上。」
屏東縣交通隊交安組分隊長俞維晉:「自行車為慢車並非行人,不可行駛於行人穿越道,以免發生意外。」
警方提醒民眾,腳踏車騎上斑馬線可會接上行人外,萬一出車禍也避免不了有肇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