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假借徵求「寢具廣告演員」的王姓男子,以面試之名行偷拍之實,多達11名應徵者受害,其中一名少女更慘遭性侵,一審被判8年徒刑,二審改判3年後,三審駁回王男上訴,全案定讞。
根據判決書指出,2021年王姓男子自稱是某間影像公司老闆,透過求職平台發布「寢具廣告演員」和「攝影助理」的招聘訊息,藉機將應徵者誘騙至家中進行面試,並以防疫考量等理由,要求模特兒盥洗,透過早已設置的針孔攝影機錄下應徵者洗澡及如廁等畫面,1年之間就有11人受害。
其中1名前去應徵的少女,不但被偷拍,還被要求更換特殊服裝、擺出指定姿勢錄影,廣告試鏡突然變成人片試鏡,過程中慘遭王男性侵;少女因事後未收到任何錄取通知,查證發現王男的公司並未進行營業登記,隨即報警。
桃園地院審理,認定王男的行為屬實,依15項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,各處5個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;另犯錄影強制性交罪,處8年徒刑。
事後王男2次上訴,過程中也因與部分受害者達成和解而減刑。其中二審時,法官認為遭性侵少女當下,被王男詢問意願時,勉強回答「可以」,認定王男並未使用強暴或恐嚇,改依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機會為性交罪,改判3年徒刑;而最高法院審理時,王男上訴遭駁回,全案定讞。
東森新聞關心您
犯罪行為,請勿模仿
尊重身體自主權!請撥打113、1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