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傳台中一名警官,駕車自撞分隔島,民眾報案警察到達後,竟未實施酒測,就讓他搭副所長的車回到派出所,遭質疑包庇自己人酒駕,今天上午台中市大雅分局發聲明指出,車禍屬單純自撞,加上現場警員亦未發現有酒容酒味或其他違法行為,依交通事故處理程序。而自撞的警官也透過聲明,對網路不實報導,不排除要提出告訴。不過有資深警員就說,既然發生車禍,因為身分特殊,主動接受酒測自清會更好。
有人在臉書社團靠北警察爆料,台中一名巡官警察,疑似酒後駕車自撞,但警方沒對他酒測,還送他回派出所。輿論在網路上發酵,台中市大雅分局立即發布新聞稿對外澄清,並詳細說明事發經過。
警方說明,事發在16日0時許,家住潭子區的林姓巡官,自駕外出購買消夜,於雅潭路一段與南門街口因駕車不慎自撞路中分隔島,林立即下車查看,經民眾報案,本分局潭子所、潭子小隊隨即抵達現場處置,因該車禍屬單純自撞事故,未與他車擦撞,林員未受傷亦未發現有酒容酒味或其他違法行為,當場表明不需警方處理,依規定依當事人意願自行處理。(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,單純財務損失之A3交通事故,由處理員警觀測確認當事人無飲酒情事,再經當事人確認無須酒測後,於相關紀錄表詳實記載確認後,免予實施酒測。)
然因林姓巡官車輛已故障無法行駛,潭子所副所長協助將林員載返潭子所稍待,並於0時50分許聯絡拖吊車業者前去拖吊事故車輛後,始讓林員自行返家。
有人就質疑為何自已遇到一般A3車禍事故也都會被要求吹酒測器,警方根據法規表示,如果是兩造車禍,只要無人受傷,只要兩造沒有異議,「加上警方只要現場觀察無酒容、酒味」一樣免測!
只不過有資深處理車禍事故的警官則透露,這其實是很主觀的看法,已現今社會酒駕問題依舊存在,警方也很辛苦在取締,只要有事故,一般來說都會測,不太會拿出法條來規避,而今天車禍主角身分非一般人,一定會被放大檢視,既然沒喝酒,其實只要主動接受酒測自清,就能免除後續衍伸的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