駕駛到路口打方向燈右轉,看似就要順順彎過去,左前車頭卻突然出現一輛白色轎車擠過來,同時油門一催,兩台車同時右轉,誰也不讓誰,白色轎車甚至跨越雙黃線撞況來,車禍就這樣發生,駕駛本以為很明顯,白色轎車是開在直行車道右轉,而且還違規跨雙黃線,肇責全在他。
但收到的交通事故初判表,卻是這樣,明明開在右轉道右轉,卻被說未依規定禮讓直行,駕駛真的無法接受,向警方申訴,得到的卻是這樣的回應,被撞駕駛陳先生:「警察就跟我回一句話說,你們不懂法,我就反問警察說,標示一個直行,一個右轉,已經標示的很明顯,那警察又怎麼會這樣認定。」還原整起車禍,當時陳先生開在右邊外側車道,準備轉進新竹市北大路,開在左邊內側車道的直行車,也要右轉卻沒打方向燈硬切,才會撞上,被撞駕駛陳先生:「那警察一直跟我強調說,對方屬於內側車道,我是屬於外側車道,我就覺得莫名其妙。」
員警表示像這種Y字路口,一邊箭頭直行,一邊箭頭右轉,關鍵在於中間的分線,如果是雙白線,開在直行車道右轉就違規,但如果中間是虛線,不論開在哪一道都可以直行或右轉,而當二車匯入同一車道,右邊外側車就要禮讓左側內側車,只是一般民眾根本分不清,明明乖乖照箭頭走,出車禍還可能會判定是自己沒禮讓,PO上網連大批網友都很詫異,怎麼想都是對方肇責比較大,認為警方判定有問題,一切有待車禍鑑定讓法官定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