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上8點,騎乘電動獨輪車的男子戴著安全帽上路,另一台騎的是滑板車,他還趁路口沒車直接闖紅燈,超誇張。電動滑板車宛如外掛開TURBO,機車往前騎了2分鐘,才終於追上他,因為電動獨輪或滑板,最高時速可達25到30公里,目擊民眾:「(這家)代駕在台灣算滿有名,幾乎快獨占,代駕都有要求他們穿背心,他們可能為了要省錢省力,他那個獨輪車速度那麼快,更何況你還是闖紅燈,滿危險的。」
事發在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上,仔細看他們都穿上同樣的背心,原來是酒後代駕公司的駕駛,但台中市政府已經領先全台,開放這些交通具合法上路了嗎?交通局運輸管理科專員廖瑞澤:「台中市目前尚不開放電動獨輪車、電動滑板車等個人行動器具,在道路上使用。」
交通局嚴正聲明,違規上路可罰1200-3600元,並禁止行駛或使用,市府也會函請代駕業者請駕駛守法,但開罰也得警察當場抓到,否則沒車牌也無法取締。
因為代駕公司抽2成,司機有8成,以往司機回程會請夥伴來接,得五五拆帳,共享機車每小時要200元,用電動獨輪車或滑板騎小折,等於車資全賺自己拿,也變成代駕司機的新工具,代駕公司發言人吳先生:「駕駛的教育訓練,其實我們都會要求他們一定要使用合法合規的交通載具,我們會先去確認到底是不是我們,真的是我們的駕駛。」
代駕業者強調,他們會再查證違規司機的身分,同時加強教育訓練,合法上路不違規,以免影響公司形象跟商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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