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口亮綠燈,戴黃色安全帽的婦人騎得好好的,卻突然遭到後方肇事男大生沒減速直接撞上去,而婦人的車輛還沒熄火,再往左邊車道直直撞,另名騎士也被波及到同樣重摔,不過仔細看,男大生當時載著貓咪,車禍瞬間貓咪嚇壞了,拔腿狂奔。目擊民眾:「看到(人)已經倒了,她倒了啊,然後駕駛(機車)的人,去追他的貓啊。」
受害的69歲婦人四肢擦傷流血,路過民眾見狀,趕緊將人先扶到馬路旁,但是婦人家屬第一時間指控,老媽媽騎的是電動腳踏車,車速最快只有25公里,等於無辜被撞,而肇事男大生當下急著救貓,也完全沒道歉。
肇事的騎士發生車禍,他發現自己的貓跑了,第一時間趕快去找貓,但是這讓受傷的家屬質疑,怎麼第一時間不是去把人扶起來。
民眾:「先把受傷的人,關心一下有沒有怎樣,會比較適當,覺得應該要先救貓,因為貓你不知道,牠會亂跑到什麼地方,如果那個被撞的人,沒有很嚴重的話,是可以先救貓再去把他扶起來。」
警方表示,男大生事發當下的確先去找貓,一分鐘後找到貓了才走回來,幫忙把婦人的車挪到路旁,而男大生雖然去抓貓,但沒有離開現場,因此不算肇事逃逸,這一回受傷跌倒的婦人家裡賣蘿蔔絲餅,車禍發生兩天後,她接到男大生電話親口致歉,因此婦人目前不追究也不提告。
一場車禍究竟該救人還是先抓貓,雙方各有立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