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市警局長陷入黑幫魚翅宴風暴之際,南港分局又出事,一名施姓員警在110年8月間偵辦刑事案件,扣案現金延遲繳庫,分局自檢查辦,依涉嫌湮滅證據等罪將他送辦。
南港分局指出,111年3月辦理刑案證物稽核工作時,發現時任偵查隊偵查佐施姓員警110年8月間偵辦刑事案件,扣案現金延遲繳庫,施員雖於111年3月將相同金額之現金繳庫,惟面額組成與扣押時所載不符。
南港分局主動自檢查辦,於111年3月31日依涉嫌湮滅證據等罪移請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,並於第一時間將施員改調行政警察加強管考,今(9)日經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廉政署、警察局政風室及南港分局實施搜索施員住家及警備隊待勤室,對相關人員實施偵詢,將全力配合地檢署偵辦。
南港分局強調,他們向來重視員警風紀,對於員警違法(紀)行為,秉持警紀警辦及不護短、不庇縱原則,從嚴究辦,並賡續要求所屬恪遵各項風紀規定。
東森新聞關心您
犯罪行為,請勿模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