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者前夫坐在警局裡,看起來相當不安,不時滑手機或忙著打電話,更一度傳出他情緒失控,在警局崩潰大吼,而他的阿姨全程陪在旁邊,當時也在車上的駕駛,也就是前夫哥哥和哥哥的女友,分別走出警局回到車上拿東西,但面對案情隻字不提,他們三人供詞一致,都說是死者自己墜橋,並沒有拿刀追砍。
但卻有目擊者供稱,有看到他們拿刀在高架橋,危險追逐,即便警方在墜橋現場高架橋和車上,都沒找到刀,但也不能排除,這關鍵證物是否早被丟棄。
死者大約是在台64線10.6k處墜橋,事發後她的前夫也趕緊上車,一行人開車下橋趕到現場,但這中間距離約一兩百公尺,沿途都可能把刀丟棄滅證。
除了死者之外,當時車上三人,都一口咬定死者墜橋無人逼迫,但現場沒監視器,怎麼證實他們沒有串供,尤其難以排除這是一場凶殺案。死者前夫親友:「女方會比較強勢一點,男方都很讓著女方,可是今天就是吵架,男方真的抓不住女方,女方下車可能就是要掙脫嘛,他哥哥看他們吵架也看不下去,想說要教訓一下弟弟,結果弟弟的老婆(前妻),就這樣下去了。」
檢警認為3人涉有重嫌,將依過失致死罪函送,但疑點重重,有待檢警抽絲剝繭,還原事實真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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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