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續帶您追蹤這起竊案,這名被偷的洪小姐東西雖然找回來了,但她市價70萬的鑽錶,卻被嫌犯以3萬5賤價典當,現在她得花3萬5來贖鑽錶,讓洪小姐氣炸,質疑當鋪也是同夥。
到警局提告贓物罪,不過當鋪業者喊冤,說他們要收購物品都要回報,對於竊案真的不知情。
即使名牌包失而復得,但講到失竊的鑽錶,洪小姐還是氣到臉紅脖子粗,明明自己是被偷的受害人,卻要多花3萬5才能把鑽錶給贖回,她也質疑當鋪業者不單純。
被害人洪小姐:「嫌犯是4月1號把我的東西拿去賣,我那支手錶是有證書的,警察通報那個當鋪才來說,有一支疑似是我遺失的錶。」
洪小姐這麼氣不是沒有原因,因為她被偷的卡地亞鑽錶,市價70萬元被周姓嫌犯,拿去當鋪銷贓只賣3萬5,周嫌被逮後當鋪主張合法收當,算是竊案中的善意第三者,要求洪小姐付錢,洪小姐氣炸決定提告贓物罪。
被害人洪小姐:「我會去提告,跟當鋪提告,這是很明顯可能有,我不知道他們有什麼關係,還是什麼的。」
律師劉家榮:「市價差如果今天是有一個,市價的話價差差太多了啦,所以贓物罪會成立啦,警方不介入民事,是不是善意第三者,反正我現在就是,認為那個是贓物,你就該扣就扣嘛。」
翻開刑法來看只要收受搬運寄放甚至是買贓者,就有可能構成贓物罪,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,律師也說這70萬的錶當3萬5,價值相差太大可能會被起訴,對此當事當鋪低調不願回應,店員也無奈地透露,說收購物品都要跟主管回報,不可能隨便亂收,現在洪小姐先掏錢贖回鑽錶,再對業者提告,對簿公堂交給法官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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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