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區請來保全仍失竊,住戶當然不能接受,不過您曉得保全一天的工作量,有多少嗎?除了要定時到各樓層巡視,簽收「包裹信件」之外,還要接電話等雜項,不過如今失竊仍須負責的關鍵原因,就在於一般社區與保全公司的契約中,會針對「防盜」訂出賠償,防止保全疏失「應注意而未注意」。
保全的一天相當忙碌,除了是要隨時緊盯大門,以及監視器當中,確認有沒有可疑人士進出之外,還要定時進行巡邏,以及簽收住戶們的包裹及信件。
簽收文件同時電話進線,再者幫忙住戶解決疑難雜症期間,有其他批民眾進出大門,保全一天工作基本落在10小時,一個哨點如果只有一人顧簡直忙翻。失竊三重社區知情人士:「保全有什麼疏失?叫人家去巡邏後哨的去巡邏,人家(小偷)爬進來,不然那就不要巡邏。」
只是巡邏之餘,基本防竊保全也有責,原因就在於保全公司,在進駐社區前都會與社區明定契約,甚至訂定出賠償。
新北市保全商業同業公會吳富榮:「一般在契約上面都會有說,這個保全要賠償的時候,是因為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疏失,(但)勞基法有規定每工作四小時,就要有30分鐘的休息時間,那因為現在人力缺乏,而且社區的預算也有限,所以就會出現這空檔的時候,到底出事的時候要算誰的。」
非本案律師李育昇:「保全公司沒有善盡,契約上的注意義務有契約上的過失,應該對於住戶的損害,來負賠償的責任。」
這起新北三重社區竊案,保全被求償、判賠,關鍵原因就在契約,除非有辦法「自證」巡守夠盡責,或已經極力阻止竊案發生,否則疏失難辭其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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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