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一名林姓男大生愛慕同校學姊,不滿兩度告白都遭到拒絕。竟失控拿出美工刀揮舞,導致學姐頸部跟手臂受傷,林姓男大生被依照殺人未遂罪判處5年8月有期徒刑以外,還判賠100多萬元。
判決書指出,林姓男大生在前年五月對學姐告白失敗後,回宿舍拿了一把美工刀後找學姐,傷害學姐前頸、前胸、右上臂等處,導致重傷,朋友制止,學姐被送醫保住一命,男大生辯稱是吃了安眠藥,法官不信,判5年8個月徒刑,另外,民事訴訟得賠165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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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