綠燈還沒亮,騎士緩緩減速,前方的外送員卻先起步,後頭休旅車跟著走,欸但不對,是紅燈欸,騎士一停就碰撞。遭撞騎士卓先生:「他就很兇一直問我說,我怎麼停下來,我說紅燈紅燈。」
不只機車傷痕累累,卓姓騎士左側髖部挫傷,算一算醫藥費、修車費、薪資損失,約八千元說不然四千就好但卻…遭撞騎士卓先生:「他拿過我單子之後,就開始畫畫畫,說這些這些我不賠,你這個我看了頂多是三千,結果就拿出一疊鈔票,123就這樣子不會再多,我就想說天阿,你在侮辱我是不是。」
事發就在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上,當時雙方就是在裡發生碰撞,但他們賠償談不攏,最後鬧上法院,而騎士指控肇事駕駛只出席了刑事庭。
法官認為肇事駕駛,未注意車況涉過失傷害,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四萬,但受傷騎士一毛也沒拿到。遭撞騎士卓先生:「他知道刑事不來他會被通緝,但是民事訴訟他直接放生我,法官判我賠三萬七,但他根本名下沒有財產,但他口袋裡滿滿的錢,就是沒辦法,就是拿到了一張紀念品,就那張債券憑證。」
遭控駕駛:「他跟我說要八千塊,我說三千六我賠你四千塊就好了,後來他不同意他說我要告,(罰金)4萬塊我去罰我情願罰,國家的錢我不會欠他一毛錢,法院要我賠他三萬多塊,隨便你怎麼告我就是做不到,我有跟他講過一句話,最多我賠你四千超過四千以上,我一毛都不會給你。」
小小行車糾紛,為了爭這口氣互槓,如今賠償依舊僵持,仍然是因為態度問題。
(封面圖/遭撞騎士卓先生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