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指控警方粗暴壓制,去報案還被吃案。不過調出當時畫面,黃姓男子在超商喝酒,不滿小朋友差點撞到他,作勢毆打,一名議員助理正好目擊出聲制止,雙方爆發激烈推打。警察到場男子還扯掉密錄器,才會被壓制,警方更駁斥吃案,案件早就函送地檢。
手指無法正常伸直,就連眼角膜都破裂受傷,黃先生指控這些傷都是警方動的手。但調出去年3月的畫面,黃先生到超商喝酒,走在路上搖搖晃晃,一名小朋友差點撞上他,沒想到黃先生竟作勢攻擊,左姓議員助理上前制止,黃先生暴怒動手推打。
黃先生情緒激動,抬手就要繼續攻擊,不但和警察扭打,甚至還扯掉了警方的密錄器摔在地上。
最後警方和五名路人合力壓制,才把壯碩的黃姓男子成功上銬,現在他反控員警壓制時讓他傷痕累累,到派出所控員警傷害,還被吃案不受理。
對此警方做出澄清,新北三重分局副分局長施嘉文:「第一時間依規定受理外,並立即展開調查釐清,經查本分局員警處理黃民案件,並未有黃民(嫌犯)所陳執法過當等指摘事項。另本分局為求公允,也在同年的8月4日,將全案函請新北地檢署偵辦。」
警方澄清,是按照正常程序處理。員警到場的時候,黃先生還在攻擊民眾,出手揮掉密錄器,觸犯妨害公務所以把他壓制。
對於黃先生控警方傷害,也都有製作報案三聯單,函送新北地檢署,駁斥吃案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