突然收到三張罰單,杜先生相當錯愕,平白無故騎車在路上,是犯下什麼大錯了嗎?當事人杜先生:「20秒鐘連續開一樣的罰單,請問一下這是蓄意跟拍,還是蓄意被惡整,至少你每一張罰單就有不同的項目。」
家住苗栗銅鑼的杜先生1月時騎車到苗栗市找朋友,行經中正路時被後方車輛檢舉,攤開三張罰單,第一罰在12點02分16秒,第二罰12點02分28秒,第三罰12點02分36秒,等於短短20秒內被開三張罰單,都是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,一張1200,等於要罰3600元,他質疑這麼短的時間,為何可以連三罰?當事人杜先生:「罰單我已經縣去監理站繳掉,警方在這方面你們還跟著民眾檢舉的方式,直接上,那是不是在搶業績。」
對此苗栗分局給出當時檢舉的影片,杜先生騎在中正路上,雖然單行道有兩線道,但一下往左偏,下個路段又再往右邊,雖然只有20秒的時間,但也過了兩個路口,警方表示依規定處理,民眾:「我覺得這樣開下去真的不合常理,多多少少要注意看吧,20秒以內,如果他自己本身是當事人,他心情要作何感想。」
民眾:「就不要違規就不會被罰。」
苗栗分局第五組組長宋明峰:「相隔雖未逾6分鐘,惟駕駛人違規行為,分別經過不同路口,因分別舉發並處罰。」
警方解釋,按照影片,雖然杜先生看似正常騎車,不過跨越車道,依規定就是要打方向燈,並非一罪三罰而且這樣也會影響後方用路人,只是一次收到三張,還以為是複製罰單,繳了3600,也學到一次教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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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