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過了一年,家裡醫院兩頭跑,婦人傷勢還沒好,家人看在眼裡心疼,不懂媽媽出門去種菜,怎麼會被捷運局工程曳引車撞上,遭撞傷婦人家屬黃先生:「不願意照鏡子,也不願意走入人群,跟以前一個開朗的個性發生非常大的極端,整個工程都已經完成,都已經在通車了,我們家屬到現在一毛錢的理賠都還沒拿到。」
新北捷運局當時施作就是替代道路工程,現在路已經開通,但在當時也是工地的出入口,曳引車出來要轉彎,直行女騎士反應不及,當場就撞上。
事發在去年2月22號,隔了一個多月,又有騎士被工地工程車撞上,連續車禍才裝設現在的紅綠燈,但70多歲的媽媽傷勢嚴重,臉部70多處骨折,加護病房住了兩個月,一度被發病危通知,如今面部重創、嗅覺失能,家屬花了239萬醫藥費,求償捷運局及廠商500萬,退讓到360萬,卻連續4次調解破局,遭撞傷婦人家屬黃先生:「捷運局發生車禍當下,他們是跟我們說允諾賠償,他們承認疏失,(現在)全部都撇開來,他們覺得問題不在他們身上,問題是在大包跟小包跟分包商上面。」
對此新北捷運局表示協商後廠商最高賠償,金額250萬,後續會再斟酌是否同意和解,而肇事司機也被依過失傷害判4個月,可易科罰金12萬,家屬也提出上訴,要替最愛的媽媽討回公道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