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寶寶弄一下」逼高中妹拍DIY片 惡狼男大生慘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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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周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6歲未成年少女,在交往期間拍攝了兩人親密影片。然而,當少女提出分手時,周男認為少女與其他男生有曖昧,於是假冒前女友傳訊息威脅少女拍下更多私密片。目前,高等法院審理後,依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等4罪,判處5年6月,可上訴。

▼周男假冒成自己前女友,傳訊息威脅少女。(示意圖/翻攝自pexels)

▼周男假冒成自己前女友,傳訊息威脅少女。(示意圖/翻攝自pexels)

根據判決書,周男於2021年3月13日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6歲被害少女,兩人於同月開始交往。周男明知少女為未成年,但仍用手機拍攝兩人性行為、自慰影片。隨後,又因不滿少女提出分手,加上懷疑少女不忠,以訊息恐嚇要公開親密影片,「我一定會報復妳的相信我」、「因為妳準備為妳做的事付出代價了」、「時間到東西就會自動傳出去了」、「既然妳要這樣破壞我,我也會讓妳嚐到生不如死的感覺」。

▼周男用過去拍攝的親密影片作為把柄,要求少女拍攝更多影片。(示意圖/翻攝自pexels)

▼周男用過去拍攝的親密影片作為把柄,要求少女拍攝更多影片。(示意圖/翻攝自pexels)

2021年9月,周男更假冒成他的前女友「李素西」傳訊息威脅少女,聲稱自己有兩人的親密影片、照片,要求少女拍攝更多私密影片,否則就外流。隨即,他再以自己的帳號附和「李素西」的說詞,讓少女信以為真,以視訊方式錄下長達20分鐘的自慰片。周男的種種惡行都造成少女心理壓力及嚴重精神傷害,時常處在害怕及恐懼的情緒。

高等法院審理時,考量到被告有身心障礙,提供了相應的文件證明,教育程度、工作情況、家庭和經濟狀況等,依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、猥褻電子訊號罪、詐術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、恐嚇等4罪,分別判處徒刑1年4月、1年2月、4年2月、10月,共5年6月,全案可上訴。

▼法官十分心疼少女的遭遇,鼓勵她要好好愛護自己。(示意圖/翻攝自pexels)

▼法官十分心疼少女的遭遇,鼓勵她要好好愛護自己。(示意圖/翻攝自pexels)

此外,法院也希望少女在經歷這起事件後,仍能保持對人性的信任和對未來的樂觀態度,努力面對自己的學業和生活,讓事件對自己的影響降到最低,好好愛護自己,繼續向著美好的未來邁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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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示意圖/翻攝自pexels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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