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男子站在路邊停車格裡,車輛駕駛想要停車,雙方一言不合,爆發口角衝突,當事男子vs.車輛駕駛:「(你怎麼這樣),什麼你怎麼這樣。」
車輛駕駛慢慢後退,男子大喊,當事男子vs.車輛駕駛:「你壓到我的腳啊,(大哥你不能這樣子啊,大哥你要這樣我要報警了),報啊,麻煩你報。」
雙方你一言我一語,男子繼續站在車格內,車輛駕駛停不進去,僵持三分鐘,另一台深色轎車,突然插進車格,疑似是男子的老婆,當事車輛駕駛:「他看我車子要打算停進去,他就開始大喊,欸你車子壓到我的腳,有360度環景,基本上我心裡只有一個感覺,唉我怎麼遇到一個碰瓷。」
車輛駕駛控訴,2/19晚間9點多,開車回家,來到台中北屯路附近找車位,因為是在鬧區車位不好找,好不容易,找到停車位,卻疑似有男子人肉佔車位,兩人互不相讓,男子還大喊壓到他的腳,讓車輛駕駛認為,自己明明沒撞到他,為什麼要這樣誣賴他,目擊民眾:「先來先停後來後停啦,他先站在那裡說,他30-40秒要來這樣不對啦。」
雙方各說各話,當下馬上報警,員警也當場拍照,調閱行車紀錄影像留存調查,交通分隊隊長邱俊皓:「倒車時租用小客車,與行人發生碰撞,行人自稱身體多處受傷,小客車駕駛實施酒測無酒精反應」,警方說,男子可以去驗傷提告傷害,駕駛如果不服可以提誣告,據了解,播出前男子還沒有提告,而根據法規,以肉身占車位阻礙交通,可開罰最高300元,只是台中市區路邊停車格,真的不好找,雙方為了這一格,引爆衝突,讓鬧上警察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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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