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一位黃先生到藥局買東西,不小心把皮夾放在櫃檯,再回去就找不到,一看監視器才發現是被一名婦人拿走。
皮夾內有現金2萬7千元,但警方找到婦人,她卻稱只是順手拿走,已經忘記放在哪,拒絕歸還,還嗆想告就去告,但這行為已經涉犯侵占罪,遭送辦。
一名紅衣婦人到藥局買東西付完錢後,先是把自己的皮夾放進塑膠袋裡,接著又把另一個置物櫃上的深色長夾也放進袋中,拿完發票後轉身離開。店外監視器還拍到,婦人在門口低著頭朝袋子裡看了看,原來這深色長夾錢包根本就不是婦人的。
上個月28號,民眾來到桃園大業路二段某藥局,結帳時把皮夾忘在櫃檯,沒想到卻被婦人拿走,讓失主痛批婦人犯案速度之快,前後不到五秒,動作熟練肯定是慣犯,自己所有家當都在裡面,只能吃泡麵了。
皮包遭竊民眾黃先生:「我覺得是滿誇張的啦,現在這個社會監視鏡頭這麼多,居然還有人要做這種行為。」
黃先生說皮夾內放了2萬7千元現金,還有銀行信用卡、銀行提款卡以及各式證件,丟了很麻煩。讓他最掛心的還有過世奶奶留給他的東西。
皮包遭竊民眾黃先生:「裡面最重要的是,有我奶奶過世以前去廟裡幫我求的護身符,還有一些紀念性的照片,那個對我來講才是最大的損失。」
報案後警方找到婦人,但她卻說只是順手將錢包收起來,後來忘記放到哪裡去,無法歸還。黃先生一度釋出善意想和解,但老婦人卻嗆,皮夾已經不見要告就去告。
不論婦人是不小心或故意,已經涉嫌非告訴乃論的侵占罪,警方已經將案件函送地檢。黃先生無奈又氣憤,大罵紅衣婆婆真的比紅衣小女孩還可怕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