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1台遊覽車今(29)日行經北屯區水景街、東山路口左轉,撞上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,男子小腿遭車輛輾過送醫,遊覽車上7乘客均無受傷,警初判遊覽車駕駛未停讓行人肇禍。
台中市第五警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,59歲張姓男子駕駛遊覽車今天中午12時49分行經北屯區水景街、東山路口,在路口處左轉時,與走在行人穿越道的55歲張姓男子發生碰撞,駕駛表示因車輛死角盲區未注意到行人。
警方指出,行人意識清楚,但因小腿遭車輛輾過送醫救護,遊覽車駕駛無酒精反應,車上7名乘客均無受傷。警方初步研判,遊覽車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未停讓行人;確切肇因有待進一步分析研判。
(封面圖/民眾提供/中央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