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警利用停等紅燈機會攔下林姓律師的車,告知他闖紅燈要開罰單,但是林姓律師拒簽,林姓律師vs.女警:「那你拒簽拒收,(那你要寄給我),我不會寄給你,(不然要怎麼辦),你現在要收,不然我就寫你拒簽拒收這樣子。」
隨後就看到支援的警力到場,林姓律師質疑遭六名警力包圍,拿手機攝影蒐證,林姓律師vs.員警:「(你們這樣包圍我是什麼意思),沒人給你包圍啊,你的車在那裡對不對,(我要把你們都拍起來),沒問題沒問題,如果你把影片PO上去,造成我們名譽有受損的話,我們會對你提告。」
林姓律師事後提出陳情,指他拒絕簽收要求郵寄罰單,女警卻呼叫支援,來了三車六名員警包圍他,律師林鍚恩:「我就質疑你不寄給我,那我要去繳罰單怎麼繳,員警是男生還女生你表明身分嗎?當時是女生當時我是沒有跟他講,她叫六個警員來包圍我,我才出示律師證件,當下就覺得怕被人家入罪,我們百姓等下會被告妨礙公務。」
律師質疑警方執法過當涉及強制罪,而警方則回應,因為近來交通稽查常發生襲警的事,當時現場只有女警一人才會呼叫支援,台南市警四分局副分局長洪百亮:「在支援警力共計五名抵達現場,支援警力至始均在一旁警戒,未有任何不法行為,並無員警執勤過當情事。」
而其他律師則表示,民眾確實可以拒簽拒收交通罰單,但是員警口頭告知程序即完備,也建議民眾不要拒簽拒收,容易衍生出妨害公務的紛爭。
●東森新聞關心您
不良行為,請勿模仿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