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女子講電話過馬路,只見一台休旅車從女子右後方靠近,駕駛似乎沒看見行人,加速左轉,當場將女子撞飛,事發在三多二路廣東二街周五晚上下班時間,肇事休旅車駕駛通過路口時還放慢速度,疑似視線被A柱擋住,沒看見斑馬線上有行人,慢慢加速左轉,而女子被撞前發現車子靠近,停下腳步,但已經來不及,一瞬間人就被撞飛,目擊民眾「我沒有看到那個人,那個人應該很大機率被捲到車底。」
記者vs.其他目擊民眾:「她已經在車底下我才看到,(已經在車底下你才看到),對,(你是聽到她在叫嗎),對聽到有人在求救,很多路人都有停下來,(所以你說你那時候,要拿千斤頂去救她),對她後來就爬起來了,(身體)有挫傷。」
女子在被休旅車撞到之前,其實在她的前方還有另一台車輛,沒有禮讓行人,直接從面前穿過去,現在車禍發生了,到底這第一台的車輛有沒有連帶責任,現在引起討論。
實際詢問警方,檢視行車紀錄器畫面,可以看到第一台休旅車從女子面前經過時,剛好距離三個枕木紋,符合警方執法標準不予舉發,不過實際街訪,大部分民眾開車還是會禮讓行人通過後再轉彎,記者vs.民眾:「(如果有行人要過馬路,妳會先讓他過馬路,妳再轉彎嗎),會啊行人先走啊,行人先過去,他也安全我們也安全。」
高市民權派出所副所長王家祥:「涂女不禮讓行人,肇事致人受傷行為,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,36000元以下罰鍰,並吊扣駕照一年。」
警方表示受傷李姓女子肋骨骨折,送醫治療,凃姓女駕駛雖然沒有酒駕,但她開車轉彎未注意行人,發生車禍最重罰36000元,還要吊扣駕照一年,一時疏忽得不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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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