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車騎士一路直行卻左右搖晃,下一秒自摔倒在計程車後方,員警到場立刻聞到他身上濃濃酒味,警方vs.嫌犯:「(好啦),酒測值0.14到0.25以下開單,0.25以上公共危險,(xxx),帶回去了先帶回去,(我幾歲你知道嗎),你幾歲?先生你現在涉嫌妨害公務。」
67歲騎士這一測,當場測出酒測值高達1.18,竟然還揮拳襲警,又不停咆哮辱罵員警,這下罪加一等,被依酒駕及妨害公務罪現行犯上銬逮捕,他事後供稱自己跟朋友喝了兩大杯高粱酒,明知爛醉還不要命酒駕,害人害己又攻擊警察,如今法官譴責他酒駕還挑釁公權力,酒駕判刑3個月,襲警則是判拘役30天,如果易科罰金,就得付12萬給國庫,付出代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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