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地狹人稠,建築物密集,但許多公寓大樓的室內樓梯間及共同走廊常常會擺放雜物,妨礙鄰居間正常出入,也因此經常發生糾紛。
台北市建管處表示,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,事實上是不得在開放空間防火巷弄,樓梯間、走廊,防空避難設備等等地方放自家雜物,也不能設置柵欄、門扇,妨礙通道。
如果違反,在勸阻後並不改善,將可罰4萬元以上到20萬元以下罰鍰,並且可連續處罰,若因此造成他人受傷,還可能涉及刑責,過失傷害公共危險等相關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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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