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男星王欣逸過去參演偶像劇《海豚灣戀人》,以童星身分走紅,沒想到求學期間誤入歧途,加入幫派勢力,與同夥持凶器殺害1人後逃亡海外,遭遭判17年定讞,然而他卻逃亡海外。對此,最高檢察署認為,王欣逸嚴重危害社會治安,將他列為「10大重刑外逃要犯」,其餘9人的身分也曝光。
▼最高檢今召開研商會議。(圖/最高檢察署提供)
為緝捕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,確保偵審結果,落實刑罰執行,最高檢表示,並避免人犯於境外繼續享受犯罪不法所得,或從事詐欺、毒品及槍砲等犯罪,危害我國及他國人民之財產及治安,今(2)日召開「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為」研商會議,邀請全國一、二審檢察機關、外交部、刑事警察局、調查局、海巡署、移民署等機關,共同研商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為。
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:「司法機關耗費很多人力、物力查緝重大刑事犯罪,如何在刑事執行的最後一哩路上,將其緝捕回國接受調查,同時兼顧程序正義與比例原則,需要集思廣益。」
最高檢依據「時」、「刑」、「案」、「逃」4項審查標準,公布首波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,立即辦理廢止並註銷其護照,其中包括經判處無期徒刑確定之運輸毒品要犯、境外反覆從事電信詐欺機房之要犯等,將由各案件執行之地方檢察署,今日(2日)立即發函外交部領事事務局,廢止註銷外逃人犯護照。
▼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。(圖/最高檢察署提供)
(一)楊振昌,判處無期徒刑確定,運輸第一級海洛因純質淨重2066.12公克,危害社會治安重大,後出境至柬埔寨。
(二)許教華,判處無期徒刑確定,運輸第一級海洛因淨重3512.5公克,純質淨重3011.27公克,危害社會治安重大,後出境至香港。
(三)鄭文源,判處有期徒刑13年6月確定,設局詐賭擄人勒贖新臺幣(下同)300萬,被害人1人,危害社會治安重大,後出境至澳門。
(四)陳建佑,判處有期徒刑23年2月確定,涉竊盜、搶奪及持刀強盜,專挑女子下手,使被害女子受傷,被害人多達9人,危害社會治安重大,後出境至中國大陸。
(五)王欣逸,判處有期徒刑17年3月確定,夥同另2名共犯持鋁棒、西瓜刀等攻擊被害人1人致死,危害社會治安重大,後出境至上海。
(六)林政豪,判處有期徒刑16年確定,夥同另2名共犯持鋁棒、西瓜刀等攻擊被害人1人致死,危害社會治安重大,後出境至上海。
(七)陳金龍,判處有期徒刑14年8月確定,判決沒收犯罪所得高達6億5498萬8142元,危害社會經濟秩序重大,後出境至寮國。
(八)林和男,判處有期徒刑22年確定,係「臺中縣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聯繫會」顧問,與市民代表會主席等公務員多次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,判決沒收犯罪所得共579萬元,嚴重侵害國家法益,後出境至香港。
(九)鍾毅錦,判處有期徒刑5年10月確定,跨境電信詐欺機房案,集團詐得逾數千萬元,被害人13人,危害社會治安、經濟秩序重大,後出境至吉隆坡。
(十)蔡明炎,判處有期徒刑4年4月確定,跨境電信詐欺機房案,專對中國大陸民眾實施犯罪,不法利得總金額高達人民幣274萬4400元,危害社會治安、經濟秩序重大,後出境至柬埔寨。
(封面圖/最高檢察署提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