田僑仔小心了!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,依規定課徵田賦(目前停徵),但部分農地有傾倒廢棄物、鋪設水泥、放置鐵皮貨櫃,甚至搭建農舍或農業設施違法增建,就要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。
新竹市稅務局表示,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或未規定地價者,徵收田賦;另都市土地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、保護區及公共設施保留地,或有公共設施尚未完竣、依法限制建築、依法不能建築等情事,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,亦可徵收田賦。如有興建農業設施或農舍,必須取得容許使用或使用執照,才可適用田賦。
但如有搭建鐵皮屋、鋪設水泥、放置廢棄物、庭園造景等未作農業使用情形,則不符合農地農用原則,應改課地價稅。
▼農業用地未作農業使用,應課徵地價稅。(示意圖/pixabay)
稅務局舉例說明,A先生的農地原作農業使用,課徵田賦,A先生於106年在農地上鋪設水泥作停車使用,經稅務局查核後該土地已不符課徵田賦規定,應自107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並補徵107年至111年地價稅。
稅務局提醒,原課徵地價稅之農業用地,嗣後如恢復農業使用並符合課徵田賦的規定,可向稅務局提出申請,經勘查認定符合農業使用者,自申請當年即可適用田賦;或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,可在當年9月22日前向稅務局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課徵地價稅,逾期申請者,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。
國稅局也曾表示,在農地上興建未經申請許可的建物,或舖設水泥供人停車等,因為這些都是非作農業使用,因此應從實際變更作非農業使用的次年起,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。提醒農地上如要搭蓋建物,應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才可以興建,也千萬不可變更為非農業使用,否則就會被課徵地價稅。
(封面示意圖/pixaba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