轎車開上路,沒想到前方的廂型車撞上一隻貓咪,貓咪痛苦躺在柏油路上,只是肇事車輛居然直接開走,後方熱心駕駛看不下去,於是就追了上去。肇事駕駛vs.熱心駕駛陳先生:「我撞到一隻野貓,(我知道,我知道你有看到,我不管是不是野貓,你要不要停下來看一下?牠屍體在那邊欸,你也先把牠移一下吧?)那個我沒有辦法反應過來。」
肇事駕駛事發過後不處理,讓貓咪有可能在遭受後方車輛二次傷害,只是讓熱心駕駛最不滿的是,請他處理但肇事駕駛卻這樣說。肇事駕駛vs.熱心駕駛陳先生:「有這個規定嗎?你沒有責任,(那不然我們停下來嘛,你不要先逃喔),好。」
肇事駕駛認為法條上沒有規定撞到野貓要處理,最後雙方停在路邊談。熱心駕駛陳先生:「然後後面警察就到了,警察到之後就是說,如果是有飼主的,可能就會有責任上的問題,如果是沒有飼主的野貓、野狗,這個比較沒有依據可以對他開罰。」
熱心駕駛表示,警察後續也有到場,但只對肇事者進行酒測,確定沒有酒駕後,整件事就不了了之,而貓咪則被其他善心人士移置,確定死亡。記者vs.當地居民:「(牠是被放在哪裡?)就那邊。」
整起事件也引發網友熱議,其實照過去案例,有駕駛撞死流浪動物不處理,除了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,過失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,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,最高罰7萬5000元之外,雖然不能算刑法肇事逃逸罪,但還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,肇事沒有留下來處理而逃逸,最高罰3千元,並且吊扣駕照最高3個月。肇事駕駛:「有這個規定嗎?」
法律確實有規定,肇事駕駛撞死動物不處理,算一算恐怕吃上萬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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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