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一名人妻小優(化名)控訴,丈夫小強(化名)明知她剛進行完婦科手術,卻不顧她的意願,強制性交得逞,害她身上多處擦挫傷,還有出血情形。小優報案後由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,但屏東地院審理後,認為小強無罪,原因也曝光。
人妻小優在判決書指出,有天她剛進行完婦科手術,醫師強調近日不宜從事性交活動,沒想到返家後,竟遭丈夫小強以暴力方式對待,並對她強制性交得逞,造成她私密處出血、左右肩挫傷、腰部瘀傷等,情況相當嚴重。思考許久後,小優決定報案處理,員警先帶小優去醫院驗傷,報案時同時申請保護令,全案由檢察官提起公訴。
經訊問後,小強否認公訴上所指犯行,強調他與小優是合意性交,也沒有用暴力方式對待小優,不知道對方傷勢是如何造成。事後法官透過錄音譯文發現,小優報案後,仍有主動向小強示愛、求歡,內容不乏「我先幫你X一下」、「你可以X,慢慢的」等。
法官衡量,一般遭受性侵的被害人,多不願再面對加害人,避之唯恐不及,更何況再與加害人發生性行為,且上述對話與案發時僅隔10日,小優怎能無視創傷,且醫師明明叮囑小優6周內不宜從事親密行為,又再向小強示愛,認為小優所指述前後不相一致、有違常理且存有瑕疵,難認小強有涉犯強制性交、傷害犯行,最終判處小強無罪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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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示意圖/翻攝自Pexels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