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ouTuber超哥於20日晚間,因為不滿前電競選手Toyz的言論,大街上直接當著直播鏡頭的面毆打Toyz,事後造成Toyz頭部有嚴重撕裂傷。而Toyz的委任律師則認為,超哥在攻擊過程中幾乎都是往Toyz頭部招呼,因此除了對超哥提告傷害外,另外還提出殺人未遂、恐嚇、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4項刑事罪名。但如此提告,看在專業的法律粉專眼裡,則認為有點過頭。
FB粉絲專頁「吉點就訟」就針對超哥與Toyz之間的爭執進行分析,文章中提到「據新聞報導,Toyz的律師認為超哥都往Toyz頭打,所以幫Toyz對超哥提起殺人未遂、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告訴」。
但「吉點就訟」認為,這其中頂多就是構成傷害,根本不可能成立殺人未遂,因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「超哥手上沒有拿武器」,在這樣的情況下「縱使超哥一直猛尻Toyz 的頭,還踹Toyz,也不可能有想要殺Toyz的意思,所以是絕對不可能成立殺人未遂的」。
除此之外,Toyz的委任律師也對超哥提出組織犯罪的訴訟,「吉點就訟」認為,要違反該條例的前提,是超哥一夥人本來就是為了要做一個犯罪行為所以才聚在一起,而且都有事先策劃好犯罪的分工合作內容。也就是說「超哥一夥人聚在一起目的就是要扁Toyz,還互相先講好由誰來開扁,其他人要幹麻,這樣才會成立」。
就目前影片看起來,從頭到尾都只有超哥出手的話「看不出超哥一夥人哪裡是一個犯罪組織或犯罪集團」。而「吉點就訟」認為,組織犯罪通常是與詐騙、販毒集團或是某幫派堂口有關係,根本也與超哥一夥人搭不上。
「吉點就訟」也在文章最後表示,整起案件由他的推估,應該頂多就是傷害罪成立,遭判刑1至2個月,接著易科罰金3至6萬元結案「告殺人未遂跟組織犯罪條例就太過了」。
品和法律事務所陳塘偉律師表示,打人絕對是需要譴責的,但有沒有構成組織犯罪則會被打個問號,實務上就算是超哥一夥人圍毆Toyz一人,也不是直接就可以跟組織犯罪劃上等號。
而在殺人未遂跟傷害之間,陳塘偉律師解釋,主要是行為人所呈現出來的主觀意圖差別來判斷,比如超哥知道打頭會死人,但還是拿利器往頭打,那可能就有有殺人未遂的疑慮,但還是需要經過事實上的調查。
陳塘偉也表示,因為畫面並沒有拍攝到全程,但如果過程中,超哥把對方的頭往地板、牆角撞擊的話,那的確有殺人故意的可能,可是實務上,法院在調查過程中還是會看客觀狀況中,所呈現出來的主觀意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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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來源:Toyz告超哥殺人未遂!專業律師「即便圍毆很難與組織犯罪連接」 法律粉專分析:易科罰金3至6萬結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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