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人走在明誠二路的斑馬線,剛過馬路後,一部機車沿富國路北向南直行,跟明誠二路東向西騎過來的機車發生碰撞,另一個角度則看到兩車碰撞後人車噴飛。
記者:「兩部機車碰撞的車禍就是發生在這個路口,由於當時兩個角度的監視器都沒錄到紅綠燈的燈號,家屬急著徵求路過的行車紀錄器,希望可以證明父親當時是直行綠燈,遇到闖紅燈的騎士因此才發生碰撞。」
事情發生在13號早上七點半左右,家屬認為從監視器看到,當時跟爸爸同一方向一共有三部機車直行,再加上富國路有機車停紅燈。另一角度富國路也有三部機車停下來,才會認為對方闖紅燈。民眾:「我覺得那三台應該是綠燈,如果以這個,剛剛那個角度看的話。」
民眾vs.記者:「我覺得不一定欸(怎麼說)會不會集體闖紅燈啊?」
當時楊姓男子騎到路口跟81歲王姓男子發生碰撞,造成楊姓男子顱內出血及頸椎骨折,一度住進加護病房,還好已轉到普通病房。高市左營分局交通分隊長王瀠雰:「相關人員經酒測均無飲酒的情事。」
一般人會以畫面中多數車通行,合理推斷這個方向就是綠燈,但在實務上有可能不成立,因為不能排除集體闖紅燈的可能性。律師李奇芳:「其實實務上,我們不排除說,那幾台車是共同闖紅燈的狀況,所以不能說,有沒有後續車輛,有沒有同行,來判斷是不是當時的交通號誌。」
律師說如果沒有證人及其他行車紀錄的狀況下,這類車禍最後雙方不起訴的機會大。其實遇到類似狀況,首先找目擊證人,再來就是加裝行車紀錄器,車禍後才能自保,同時釐清究竟哪一方的肇責比較大。
●東森新聞關心您
危險行為,請勿模仿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