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(圖/張乙濤臉書)
先前元祖食品少東張乙濤傳出婚變,在前年與妻子藍婉綺協議離婚,不過他不滿妻子違反協議規定,還擅自將他的610萬元存款匯入她的帳戶使用,因此對妻子提出竊盜告訴,台北地檢署經過調查後,認定藍婉綺涉有重嫌,今依竊盜罪起訴。
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元祖食品少東張乙濤和藍婉綺,當初因為親戚介紹而認識,兩人很快的就相戀,才認識半年,就在2006年結婚,還一起生了3個小孩,曾是羨煞眾人的甜蜜夫妻。
但張乙濤和藍婉綺結婚後,甜蜜生活並沒有維持很久,僅維持近一年就開始變調。2013年9月,兩人就簽好離婚協議,不過沒有到戶政事務所辦離婚登記,並且也持續帶著孩子們一起出遊。
同年的11月,藍婉綺從大陸要返回台灣時,張乙濤特別傳簡訊要她別擅自出入位於台北的住處,不過藍婉綺仍然進入屋子,還將張乙濤帳戶內610萬元的存款,轉匯入自己戶頭。張乙濤發現之後,氣得指控藍婉綺涉犯竊盜罪。
台北地檢署受理後,分別傳喚張乙濤和藍婉綺到庭說明,藍女應訊時堅稱,「這610萬元全是花在家庭以及孩子們的身上,而且大約半年就會花完」,還說這些錢都是有經過張乙濤授權同意才使用的,並非竊盜。而針對台北住處的問題,藍婉綺表示,房子是她與張乙濤合買的,當時看到簡訊內容還以為張乙濤只是在說氣話。
而張乙濤的委任律師則提出,之前每個月的家庭生活支出約15萬元,稱藍婉綺拿的這610萬並不是生活費。不過台北地檢署先前歷經3位檢察官調查,因為張乙濤沒辦法提出相關單據證明家中每月開銷,所以都採信藍婉綺的說詞,先後3度將她不起訴。
不過張乙濤不服,屢次向高檢署聲請再議,高檢署認為調查不夠完備,再發回北檢續查。而這一次檢察官調閱兩人的離婚判決,認為法院已認定孩子每月撫養費為10萬元,就算藍婉綺堅稱那610萬元是花在家庭上面,但她卻未經同意就自己拿錢預支,加上藍婉綺過去也沒有一口氣提領這麼多錢的記錄,所以檢察官認定藍婉綺不告而取,今天依竊盜罪將她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