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親媽遭前男友囚旅館15hr 傳2數字給兒子終獲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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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一名何姓男子因與一位單親媽媽分手後,心生不滿,竟對她進行了嚴重的恐嚇和不法行為,不僅以歸還衣物為由騙取對方進入旅館,並囚禁了她長達15小時,且侵犯得逞,幸運的是,受害女子成功透過傳訊息向兒子求救,最終得以脫困,高雄地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。

▼何男原先和女子是情侶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
判決書指出,何男和該名單親媽媽本為男女朋友,兩人在交往3個月後,女方提出分手,而何男心生不滿,竟於2021年7月6日凌晨傳臉書訊息恐嚇「我跟妳說每天都有人砸車跟房子吧」、「我要妳全家死」等語,對前女友進行嚴重威脅,令她感到極度恐懼,隨後何男以歸還衣物的名義將女子誘至旅館,再施以暴力行為。

 

▼何男將女子誘至旅館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
直到受害女子找到機會,成功傳送訊息「9」和「5」給前夫求助後,對方察覺情況不尋常,立即兒子取得聯繫,兒子迅速登入媽媽的Google帳號,查詢她的定位,結果發現媽媽身處某家旅館,兩人也立即報警,這才讓這起案件曝光,得以制止何男的不法行徑,最終成功解救了受害女子。

雖然何男在庭上否認犯行,辯稱二人存在合意性行為,但法官仍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、旅館人員證詞等證據,判定何男的罪行成立,法官認為受害者傳訊息向兒子求助,並非單純因為雙方後來的肢體衝突,而是對何男的性侵行為感到極度害怕。

 

▼受害女子傳訊息給前夫求助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
何男犯下種種罪行,犯意各別,行為互殊,法院分論併罰,最終高雄地院依犯強制性交罪處何男4年徒刑;而依民國110年7月6日0時26分至2時35分之間,以臉書私訊傳送:「我跟你說每天都有人砸車跟房子吧」、「我要你全家死」、「我說到做的到,你們讓我好看,好,我要你全家死」,判處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40日,如易科罰金,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;而依於民國110年8月15日1時許,以臉書私訊傳送:「妳把事情亂說,我要砍死妳,做鬼我不放過妳」,判處恐嚇危害安全罪,處拘役50日,如易科罰金,如易科罰金,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,民事部分則裁定要賠償50萬元,何男不服提起上訴,然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,一審法院已充分考慮了各方面的證據,確實認定了何男的犯罪事實,因此駁回了上訴,本案仍可進一步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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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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