貪汙治罪條例從民國53年公布,原意是要嚴懲貪官汙吏,但實際上起訴定罪者卻大多是低階公務員。真正的肥貓經常因為證據不足逍遙法外,就有清潔隊員因為好心拿了紙箱送給回收阿嬤就被判刑,丟了鐵飯碗。
高官民意代表收賄貪汙最讓人深惡痛絕,貪汙治罪條例打黑金抓貪官,但現在被起訴判刑的卻是基層公務員居多。
前林口分局瑞平所副所長黃金輝:「停職之後沒有一技之長,剛好朋友在養豬,我就去幫他載豬。後來疫情關係,沒有多餘的廚餘可以載,我就去找保全工作。」
他是黃金輝前瑞平派出所副所長,民國108年在林口查獲兩台改裝機車,當時通融其中一人在扣車前拆除部分零件。事後這些零件被轉賣獲利2萬6千5百元,黃金輝遭人舉發後被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刑一年6個月,一時的婦人之仁換來終身遺憾。
前林口分局瑞平所副所長黃金輝:「他如果不是報廢車,我扣下,可能會觸犯其他法律。我想他如果自願留下就不會有其他法律,但他不要。」
另一個案例是顏輝煌,他過去擔任清潔隊員,同樣具有公務員身分,因為一時心軟將回收的紙箱送給拾荒婦,希望盡微薄心力幫助老婦;但他萬萬沒想到,「愛心」會被曲解成「貪心」。送出去的紙箱,竟然變成貪汙的鐵證。
前新竹市清潔隊員顏輝煌:「阿婆住在一個貨櫃屋,貨櫃屋滿是回收物,我看到心腸就軟了。車上一些,路過我就拿給她、丟給她。價錢就是,因為低收入幫助他們,改善他們生活。」
顏輝煌前後拿了10幾次紙箱,拾荒婦賣了2千多塊現金,他被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刑八個月緩刑兩年。最後,他失去22年的公務員資格,現在跟太太開冰店餬口,還要背負著貪汙的罪名度過餘生。
前新竹市清潔隊員顏輝煌:「我永遠記得廉政署那個人的嘴臉。你是壞人,一直這樣逼問,這樣真的讓我很心寒。人家一輩子認定你為了錢財騙貪,那種行為是一個很大的恥辱。」
像這樣的小公務員丟鐵飯碗不是個案。根據廉政署統計,從108年到11年,因為貪圖罪遭起訴者共有3594人,高官民代占了不到一成,中低階層的公務員占了36%,另外有五成以上竟然還是一般普通民眾。
比例相差懸殊,以黃金輝和顏輝煌案例來說,明明可以用一般的圖利和侵占罪送辦,卻偏偏選擇貪汙重罪,只因為他們具有公務員身分,已經不符合比例原則。
陽明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:「刑法規則上,如果同時構成輕跟重兩種罪,他要適用重的,所以只要貪汙治罪條例在,就會有這問題,你刪掉後還是可以用刑法判。」
法界普遍認為,法官引用貪汙治罪條例,必須掌握對價關係的相關證據;否則打不到肥貓,只會累及基層公務員。到頭來工作沒了,退休金領不到,辛苦一輩子,到頭來卻是一場空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