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4月,計程車司機林姓男子因感情糾紛,憤而持西瓜刀和汽油埋伏在女友王姓女子家中。當女方現身時,林男朝她砍了12刀,造成女方鼻子被削斷,甚至企圖將她載到山區縱火致死。目前一審以殺人未遂罪判處林男8年2月徒刑,二審上訴被駁回。
▼林男敲破車窗,持刀狂砍女友。(示意圖/翻攝自pexels)
根據判決書,台中市43歲林姓計程車司機,與年長他7歲的王姓女子是姊弟戀情侶,林男在感情出現問題後計劃謀殺女友。他在案發前兩天就準備好西瓜刀、空氣槍、汽油等犯案工具。在去年4月15日凌晨,他埋伏在女友家門口,當女友上車時,林男用空氣槍敲破了車窗,隨即用西瓜刀對女友進行連續10多次的猛烈砍殺。女友受傷嚴重,多處撕裂傷,甚至鼻子被削掉。
林男將女友拖上車,駕車前往觀音山納骨塔,再行至附近的墓園,將事先購買的汽油潑灑在車輛副駕駛座上。隨即取出打火機,準備點燃汽油,企圖將仍在車輛內的女友活活燒死。然而,由於有路人經過,計畫被迫中止。隨後,林男在前往豐原市區時發生車禍,警方趕到現場,發現女友受重傷,立即送醫急救,這場惡行最終也因車禍曝光。
▼林男企圖將女友載往山區縱火致死。(示意圖/翻攝自pexels)
法官考慮林男過去曾因妨害自由案被定罪,素行不佳,且事先購買汽油、配備空氣槍和西瓜刀等兇器,可見其有預謀,不是突發情緒所致,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他8年2月徒刑。然而,林男認為刑罰過重,提起上訴。二審法院認為林男犯行清楚,一審判刑合理,故駁回上訴。
▼法官認為林男蓄意犯案,判處8年2月有期徒刑。(示意圖/翻攝自pexel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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