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一名30歲男子到飾品店買金鍊,順手把4萬元金戒指偷走,當天他食髓知味二度到店內,沒想到老闆娘早就發現金戒指不見,已鎖定嫌犯。員警到場後,男子還狡辯說要把金戒指買斷,店家和員警當然不同意,這時一查身分,發現竊賊還身背4條通緝。
竊金戒男子:「我要試戴其他的,我想說這是我的,我就先放在我口袋,我以為是我的,後來我想說,啊,因為這項鍊我也有買。」
男子抵達飾品店沒多久,員警就趕到,因為他早上偷了價值4萬元的金戒指,下午又來到店裡,知道被發現偷金戒趕緊狡辯。竊金戒男子:「項鍊我給她現金的,沒關係這樣我就付錢,我真的沒有那個意思。」
指著手上的金戒,要證明自己有錢買不需要偷竊,還拿出一疊現金和店家員警商量,將金戒指買下就不算偷。竊金戒男子vs.員警:「要不然你就先還她嘛,(我就這樣拿走,那我沒關係,這樣那我買斷,我就直接買斷),你們先停止買賣。」
偷4萬元金戒想用買斷打發,員警當然不同意,調閱監視器直接打臉這名男子,他來買金鍊,卻趁著老闆娘到櫃台結帳,將手上握著的金戒指,順手放入自己的褲子口袋,而放進口袋的就是這個「金龍造型」的金戒。飾品店老闆娘vs.記者:「這個龍的對這個,他喜歡這個龍,他喜歡龍,他沒有發現我知道,四萬元,(四萬元?那個戒指?他有還你嗎?)還沒,員警那天來,他說他已經賣掉了。」
男子第一次來到飾品店,由於這家飾品店專賣給移工手機和黃金,男子是本國籍馬上讓老闆娘印象深刻,二度來到店裡想偷第二次,馬上被老闆娘認得,員警發現後,發現竊賊還是身背4條通緝的通緝犯,過去不只有詐欺,還犯妨害自由和公共危險罪,因為偷4萬金戒指被鎖定,直接逮捕歸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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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