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桃園女狼師性侵產子事件震驚全台,沒想到南部又有女狼師!南部一間國中女老師與男學生交往,還發生4次性行為,被男童媽媽發現才東窗事發,女狼師的悽慘下場曝光。
根據判決書,該女老師在某國中任教,2021年起擔任男學生小傑(化名)的國文老師,明知小傑是因為教育關係而受其監督、扶助與照護,且小傑還未滿14歲,2022年12月卻與對方交往,還發生4次性行為。
兩人發生性行為一共有4次,第1次為今年1月,兩人出門約會,在某處公共園區的公廁哺乳室內,先是彼此愛撫對方,接著女方替小傑用嘴進行性行為;第2次為2月,兩人在女方的辦公室內,利用寒假輔導期間而無他人在場之際,女方又用嘴巴替對方進行性行為;第3次為2月中傍晚課後輔導時間,在小傑班上的教室;第4次也同樣是2月中,女方與小傑在教室進行性行為。
今年3月初女師與小傑分手,但仍持續傳訊息給小傑,但卻被小傑媽媽發現,向校方反應並通報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啟動調查並通報處理,全案遭到當地警察局隸屬分局報告當地的地檢署,由檢察官偵查起訴。
法院審理時,女師對犯行坦承不諱,法官認為女師是因為在教學、處理班務時因為信任及依賴,對擔任班長及國文小老師的小傑動情,雙方進而交往,並於交往過程中,未能克制情慾而發生本案前揭性交及猥褻行為,但沒有以任何強暴、脅迫或其他違反小傑意願之方法,壓制小傑的性自主決定權,不法情節相對較輕。
法官指出,女師自偵查中即深表悔意,多次向小傑與其父母表達歉意,並於審理期間積極與小傑與其父母達成和解,在簽立和解書時,更是當場支付全部和解金額完畢,因此小傑父母同意不再追究被告刑事責任。案發後女師已經離職,且根據犯罪紀錄已經很難再擔任教職,後續依對於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共3罪,各處1年6月徒刑;又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猥褻行為,處3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;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,應執行1年8月。均緩刑4年,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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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示意圖/翻攝自pexels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