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一名林姓女子與已婚王姓男子發生婚外情,交往2年期間不但多次相約出遊、開房,更在社群軟體上頻繁展示二人親密照片,林女甚至還前往王男正宮任職的醫美診所購買課程,氣得原配告上法院,經新北地院審理後,判林女須賠3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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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林女明知王男已婚,仍與對方交往。(示意圖/Pixabay)
根據判決書內容,林女與王男皆在某車行工作,期間兩人情感逐漸升溫,林女不顧王男已婚身分,進一步發展成情侶關係,並於社群軟體大肆放閃,頻繁展示二人親密照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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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林女與王男於新北多處場所約會,涉及溫泉、摩鐵及飯店等,更誇張的是,林女在知道王男已婚的前提下,竟還前往其原配張女所任職的醫美診所購買課程,事情曝光後,氣得張女一狀告上法院,求償100萬元。
儘管林女僅承認與王男有交往,也曾發生過性行為,但仍否認與其至飯店開房,甚至還指控王男有其他小三。
▼原配張女得知後,氣得一狀告上法院。(示意圖/Pixabay)
但法官根據雙方對話內容及王男的坦承,確定二人交往已越過正常社交範疇,侵害了張女的配偶權;法院考量雙方社會地位及經濟情況後,判決林女須賠償3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配偶與同事有染的案件層出不窮,上(11)月也有一名李姓人妻,發現老公外遇吳姓女同事,吳女甚至還不知道自己是小三,直到去年陳男請婚假,事情才曝光;而法官勘驗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後,判定吳女也被男方矇騙,跟李女一樣都是受害者,所以駁回原配求償的70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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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示意圖/Unsplash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