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市某國中的劉姓女職員,稱她遭到校內老師性騷擾,而調查後劇情卻反轉,因為騷擾的人其實是她,她在社群控對方是「變態跟蹤狂」,法官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劉女拘役30天。
判決書指出,劉女是北市某國中職員,跟公民老師耿男有怨隙,她在離職後,在去年12月15日於臉書社團發文,「8787,變態耿,不要一早誤人子弟啦!無所事事腦袋只知道遠端入侵。該去心理諮商,吃藥了。XX國中社會老師」還說耿男會做出跟蹤女子的變態行為。
劉女辯稱,她沒有誹謗耿男,她在臉書又沒指名道姓,因為耿男愛慕她,還派畢業生尾隨她,她不堪其擾才會在社團發文,而他有變態跟蹤女子行為,跟事實相符。
耿男於偵查中說,因為之前他被劉女性騷擾,臺北市政府對此有裁罰,他認為劉女這樣是挾怨報復。檢方表示,依一般社會通念為客觀之判斷,劉女以貶損耿男人格及社會評價,公開指摘他人「變態跟蹤女子」,足以貶損他人之人格及社會評價。
法官認為,劉女因與耿男先前怨隙,在網路上公然指摘不實之事之,毀損告訴人名譽之動機、目的、手段等犯罪情節。再考慮劉女矢口否認犯行,犯後態度非佳,迄今未與耿男達成調解或賠償被害人,並考慮她無其他前科,素行非差,及考慮她自述為大學畢業、無業,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拘役30天,得易科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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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來源:國中女職員控老師性騷:變態跟蹤狂 劇情反轉她下場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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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示意圖/翻攝自pexels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