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坐在民宅前,頭部有嚴重撕裂傷,好幾名警消,先幫他做初步包紮,警消詢問傷勢,男子痛到說不出話,趕緊送醫治療,而另外一頭也有一名男子,被打到身上擦傷。
廖姓男子看到警察上前關心,情緒還有點激動,原來兩名男子剛才扭打成一團,當時許姓男子和廖姓男子等3人,在花蓮大陳一村一家小吃店喝酒,雙方酒後情緒失控發生口角不歡而散。之後廖姓男子準備進家門,發現許男坐在附近空地,廖男以為對方在挑釁,結果變成全武行。
雖然廖姓男子喊冤,是對方先動手打人,但仔細看監視器畫面,根本是廖姓男子先動手。新城分局副分局長張思親:「本案雙方雖互不提出告訴,但本分局仍主動依照,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一項,究責裁處。」
廖姓男子和許姓男子明明是好朋友,卻因為酒後失控衝突,現在還可能會依社維法,吃上最高1萬8罰單,酒醒之後,勢必悔不當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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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