絢爛煙火綻放點亮夜空,粉藍白像花朵般綻放,場景超美麗。
附近居民:「有啊很像爆炸聲超大聲的,那個煙火怎麼這麼大聲,好恐怖喔,煙火是慶祝嗎?但是太晚放煙火的話,可能會相當的侵擾早休息的人。」但爆炸聲實在太大,隔好幾條巷口都聽得見,讓居民真的不堪其擾,原以為是快到聖誕節或跨年,哪個單位在辦活動,但其實這場煙火大秀,案情不單純。
記者:「15日晚間9時許,9名男子施放煙火的地點就是位在桃園文中路一所國中附近,只要過一個馬路就是法官宿舍和桃園監獄。」原來當時陽姓男子和朋友共9人,為了幫正在監獄服刑的大哥慶生,才會在監獄外頭施放煙火,放完後還裝沒事開車離開。
專家目測,民眾施放的煙火品種有「超集錦冠」和「斗星轉移」,應該是從地面上綻放,施放時間超過1分鐘,至少用了15盒煙火,粗估要花上3萬元,而按照法規不能任意施放煙火,何況是高空爆竹。
中路派出所所長蕭國光:「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和社會秩序維護法,移請偵辦。」實在太扯了,過去有人為了幫獄中兄弟慶生放鞭炮,這回更大膽,幫大哥慶生,居然直接在監獄外頭改放煙火秀,一場煙火秀,大哥不知道看得到嗎?還可能因為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挨罰15萬,又涉公共危險罪和社維法,怎麼想都不值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