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小姐氣噗噗,因為她到新北三重一間超商,寄出價值一千多元的商品,但還沒寄出去就被偷了,甚至事發後幾天,才被店員告知超傻眼,趕緊報案調閱監視器,賣家潘小姐:「(嫌犯)很愜意進來,就打開櫃子,一件一件翻,然後我的貨物在最裡面,他就一件一件翻到我的貨之後,然後他還沒有馬上逃走,他就是很悠哉還跑去領錢,他就在店裡晃了很久才走,整段時間店員就是消失。」
平日下午,回到這間超商,店內沒有擺放貨品,但潘小姐不滿包裹就放在,大家都拿得到的地方。賣家潘小姐vs.超商店員:「東西被偷走,我們本來就沒有辦法控制啊,(但是當下),我們沒有想要推責任,(看管的店員卻不用負責?),店員負不負責任,而是到後面,我們自己內部的事情。」
雙方吵個沒完,警方也提供監視器畫面,拍到嫌犯拿著包裹離去的身影,慢慢通過馬路,還走到附近停車塲。事實上這間超商空間不大,除了民眾交寄的包裹,會放在店內非工作區,取貨也採自助式,讓消費者自己撿貨,再交給店員,公告則強調有裝監視器,但恐怕是防君子不防小人。這回賣家寄件被偷,超商回應已積極配合警方調查,也與消費者聯繫。賣家潘小姐:「14天後,貨物還是沒有回來這邊(超商),我才能開始申請,賠償的流程。」
目前四大超商,部分門市也是開放消費者自取貨品,另外很多超商空間不夠,無論取件、寄件,店內被包裹堆滿滿,也常放在一般民眾可拿到的地方,萬一包裹不見,律師表示超商得負損害賠償責任。律師邱竑錡:「超商都會規定,運送貨品的產品價值,以及賠償上限額。」
當事超商運送規範的,賠償上限額為1000元,只是對賣家來說,寄件卻遇到嫌犯順手牽羊,後續還要大量出貨寄件,實在難以安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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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