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午3時許老翁走在斑馬線上,拄著拐杖一步一步小心前行,沒想到他剛走過分隔島,下1秒黑色轎車正要轉彎竟直接將人撞傷,換個角度看,這麼一撞,74歲老翁頭部著地,緊急送醫治療,他不僅有外傷縫了好幾針,甚至還有顱內出血。
綠燈一亮,駕駛左轉往台北的方向開,同一時間斑馬線上有個老翁正在過馬路,雙方都是綠燈,沒想到發生嚴重車禍。
遭撞老翁女兒:「這一邊要走過去對面的時候,肇事者是完全沒有遮蔽物,也沒有要閃車,而且我看到他是沒有減速就直接撞上去。」家屬強忍淚水,明明今年2月,父親只是出門買鹹酥雞當下午茶卻遇上車禍,雖然4月份已經出院,但5月3日老翁突然呼吸困難送醫,4日就因為心臟衰竭身亡,從車禍到過世僅僅64天。
遭撞老翁女兒:「64天之後就這樣往生,一定是(車禍),有加速他死亡的原因存在。」家屬質疑明明駕駛涉嫌「過失致死」,而不是「過失傷害」,畢竟兩者最高的刑度就差了4年。
一審判決駕駛也只因「過失傷害」,判有期徒刑5個月,還可「易科罰金」,但是法院認為,老翁死因是呼吸衰竭、心臟衰竭合併肺積水,並不是「顱內出血」,也就是說跟車禍沒有因果關係,因此不得以「過失致死」罪責。
肇事駕駛:「其實這2件事情(車禍、死亡),其實並沒有直接關係,有說他(死者)的斷層掃描也進步啊,然後其實跟他身體的狀況,比較有關係,檢察官是這樣起訴我,法官也是這樣的判決。」針對一審判決肇事駕駛表示尊重,但是家屬不願意接受,將會提出上訴。
【無罪推定】
「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,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,均應推定為無罪」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