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午2時許士林地檢署外,2名男子爆發拉扯,1人拿雨傘當武器,1人手抓石頭丟了過去,從路邊直接打到大馬路上,就連經過的轎車也怕被波及,踩了煞車停在原地,法警一看,趕緊阻止並幫忙叫救護車。
員警:「下來了,下來了,後面這1個。」轄區警方到場支援,站中間隔開兩方,一查他們是老闆和前員工關係,61歲的王姓員工之前在園藝公司上班,上3天就離職,因為財務糾紛,氣得破壞老闆家大門,被提告毀損,這回到士林地檢署出庭,2人才在法庭上見,一結束穿著黑色外套離開的陳姓老闆,發現對方的車就停在路邊,一氣之下,拿起石頭就刮了下去,對方立刻上前制止,最後演變成全武行,當場被依毀損傷害送辦。
但通常開庭,有嫌隙的雙方都會到場,律師提醒若遇到對造(法律上指產生爭訟行為時,雙方當事人對彼此的稱呼),認為自己有危險可主動向法警求助,如今前員工跟老闆本來就鬧得不歡而散,開庭本該是要把原本糾紛化解,這回再見面不但無法在法官前握手言和,還再製造彼此仇恨,這冤冤相報何時了,還得再為官司相見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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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