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3歲男愛上23歲女店員!一週報到4天盯梢告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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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一名43歲男子,對豆花店的23歲女店員動心,一個禮拜出現4天,不只在店外盯梢、打電話到店裡,甚至帶花告白示愛,讓女店員不堪其擾報警求助,男子遭警帶回拘役一晚後又上門,警方二度逮男子,送檢方法辦,女子向法院申請保護令,辭職換工作;而男子則被判處拘役45天。

豆花店裡客人大膽示愛,臉上掛著笑容言語非常直接,但這話聽在店員耳裡,相當不舒服,吳姓女店員vs.廖姓男子:「(你也聽不懂警察的意思是不是?)聽得懂你就是警察,(你這樣算騷擾),你就是警察啊,你可以把我抓走啊,抓去你家住啊。」

43歲的廖姓男子,不只言語騷擾店員,還會每天到店裡報到,鐵門都還沒開,男子已經捧著玫瑰花,守在門口左顧右盼,就盼心儀的23歲女店員能趕快出現,但店員已經被嚇得不敢來上班,遭騷擾吳姓店員姐姐:「很擔心啊,她都要從後門走,不敢走前門,因為會被堵到。」

▼男子甚至在店還沒開門,就帶玫瑰花到店外等候。(圖/東森新聞)

▼男子甚至在店還沒開門,就帶玫瑰花到店外等候。(圖/東森新聞)

從去年10月17號開始,廖姓男子就瘋狂追求女店員,一個禮拜到店裡報到4天,不只搭訕要聯絡方式,甚至還問店員,要不要跟我出去走走,或是直接到,店門口徘徊盯哨,就算人沒到現場,也會打電話騷擾,就算女店員已經明確拒絕,男子還是不斷追求,店員只能報警處理,沒想到,廖姓男子還是學不乖,當天晚上就又到店裡堵人,甚至還,頻頻囔囔著我愛你,遭騷擾吳姓店員姊姊:「當初來好幾次的時候,也是被警察抓走,拘役一個晚上,隔天早上還是來站崗啊。」

說什麼就是不願放棄,廖姓男子持續追求,送花告白樣樣來,女店員不堪其擾,只能向法院申請保護令,楊梅分局楊梅派出所副所長陳品純:「於111年10月25日,本所再次接獲吳女報案遭廖男騷擾,依跟蹤騷擾現行犯將廖姓男子逮捕。」

想追求心儀對象,但行為實在太不理性,已經讓人心生畏懼,廖姓男子遭移送地檢署,判處拘役45天,女店員也離職換工作,希望可以不必再提心吊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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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圖/東森新聞)

豆花店 店員 追求 騷擾 玫瑰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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