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學時間屏東恆春工商開出的校車一輛輛車身都掛著布條,要求校方把履約保證金還來,讓路過的民眾看了很奇怪。民眾:「這不是他們的錢嗎?怎麼會欠,是政府沒有撥下來嗎?(是有撥下來,被承辦人拿走了),怎麼可能。」
校車司機力挺公司向學校追討款項的做法,擔心公司周轉不靈;因為校車廠商109年以五百多萬得標,校方10條偏遠地區學生接送,依照政府採購法,必須有10趴的保證金。廠商交出了51萬六千多元,當時的承辦人洪姓總務主任也交給廠商合約書,但是廠商履約後要在110年拿回保證金,校方卻說是承辦人未把保證金入庫私自挪用,而承辦人已經在111年死亡。
廠商質疑總務主任挪用保證金,校方怎麼完全沒發現。校車廠商鄔承憲:「我們當初承辦的總務主任過世,是校方就以他過世為由,沒錯怎樣來說沒有收到這款項,所以一直拖欠這筆款項。」
校車司機:「對你們生活有沒有影響,當然有影響怎麼說,公司沒辦法營運我們就失業了。」
不止校車廠商,還有營養午餐及畢旅業者也有50萬的履約保證金拿不回來。屏東恆春工商職員:「(校方)向我們屏東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然後來追究洪君的民事責任以及釐清事實。」
雙方已經透過司法途徑解決,不過法界人士認為,校方已同意廠商施作,則是認同廠商有交履約保證金,應先負起責任再向侵占的人員追討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