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3月24日,國道1號中山高北向244.2公里雲林段發生一起事故,一輛300萬的賓士GLC休旅車撞上了正在進行路面整修的施工緩撞車,造成了不小損害。這起事故導致34歲的陳姓駕駛手部輕微擦傷,休旅車嚴重受損,同時「緩撞設施已達全部毀損之程度」。根據雲林地方法院的判決,賓士駕駛被判賠償176萬4050元。
▼賓士GLC休旅車追撞施工緩撞車,最終判賠176萬4050元。(圖/東森新聞)
該事故發生在當地時間的早上8時45分左右,這次追撞事故導致休旅車的車頭幾乎完全毀損,而撞上了緩撞車導致其所屬的施工設施也全部受損。緩撞車所屬的工程公司提出訴訟,請求賠償包括拖吊費2萬元、緩撞設施修復費165萬元、車後鏡頭修復費6300元以及租緩撞設施車費用8萬7750元共計總額176萬4050元。
▼賓士GLC車頭全部毀損,除了負擔車輛損毀的費用還需支付賠償金。(圖/翻攝自Unsplash)
雲林地方法院的判決指出,造成這起事故的主因,是陳男駕駛的休旅車是依賴賓士的自動駕駛系統行駛,而非親自操控,從而導致這起失控車禍。開賓士GLC的陳男駕駛沒有注意到前方的狀況,直接追撞上了斗南工務段進行路面整修的施工緩撞車。
▼陳男使用賓士的自動駕駛系統行駛,非親自操控,從而導致這場失控車禍。(圖/翻攝自Unsplash)
好在陳姓男子的傷勢沒有非常嚴重,無需送醫治療,且在警方的酒測結果中顯示,酒精濃度為0.0 MG/L,無酒駕之情況,純屬不小心的單純駕車意外。雲林地方法院裁定,由於「緩撞車的設施已達全部毀損之程度」,工程公司的請求理由充分,因此應當准許其請求。法院最終判定陳男應賠償176萬4050元,判決可提起上訴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