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訴人吳小姐vs.鄰長兒子:「這就一個車位啊,(我問妳嘛,我有放東西啊),就放東西就你的(車位)嗎?(怎樣),是嗎?就放東西就你的(車位)嗎?(對啊)。」為了停車問題,鄰居當街互槓,眼前男子是鄰長的兒子,鄰長也出面替兒子說話。
投訴人吳小姐vs.鄰長:「叫妳不要停這裡,我兒子要停這,(為什麼我不能停?)不是說妳不能停啦,妳這都能停,他就腳不方便。」事後這名拍影片的鄰居PO出這些雙方影片控訴,鄰長放盆栽霸占道路,警方獲報到場,鄰長家門前擺放一個盆栽與金桶,張貼勸導單,限期鄰長3日內移除。
投訴人吳小姐:「那塊地沒有紅黃線,就是所有居民都可以停的地方,那為什麼她可以拿盆栽這樣占地,然後指名跟你說『這是我兒子要停的,你不要停』,我覺得不公平啊,不合理啊,鄰長不是這樣當的吧?」事發在新北板橋這處巷子內,原來雙方都是在地人,卻因為1樓民宅前的停車問題,長期釀成紛爭,而遭控鄰長面對鄰居控訴以盆栽占地也有不同說法。
遭控鄰長:「(機)車我們本來就停在這,她那輛(機車)比較大量啦,停在這會比較往外占用道路,這樣停導致有些車過不了(巷子)。」
海山分局交通組長楊信毅:「在道路堆積放置物品,妨害其他人使用道路的權益,就是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定義的道路障礙。」警方回應如果柏油路上擺任何物品占車位,就得移除,否則依法視同廢棄物清除,如今,雙方私下和解,互不提告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