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穿藍衣的老翁大搖大擺在馬路上騎電動滑板車,後方甚至還牽繩讓狗狗跟著跑,轉個鏡頭,遛狗過程還疑似大力拉扯,畫面全被拍下 。民眾:「滿過分的吧,你這樣子的話,等於是狗狗累了,或者狗狗跑不動了,你也不知道啊。」民眾:「可能會有一些意外,而且在馬路上,會比較危險。」
有民眾目擊這畫面,發文指控表示當時騎車時速50,聲稱老翁,幾乎跟他同速高速一路飆,指出被遛的狗狗明顯無力追趕,速度快到項圈還掉落。實際回到現場,就在復興北路上,這裡車流量龐大,老翁騎電動滑板車遛狗,恐釀危險之外也觸法。電動滑板車,拿來通勤或是當交通工具,快速又便利,但依照目前法規,除了私人場地和公園之外,一律嚴禁騎上馬路。
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,不同於腳踏車屬於慢車,電動滑板車被歸類為個人行動器具,由地方政府訂騎乘標準,但目前為止還沒有縣市開放,若騎上街頭被抓到,最高可開罰3600元。北市府交通局:「很多車,它的速率雖然訂定25以下,不過可能都騎到四五十,騎乘在人行道或馬路上,可能會造成,其他用路人的安全疑慮。」
動保處:「影片比較短,尚不能確定犬隻,是否能跟上滑板車的車速,(動保法)已經明訂,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動物,像現在的電動滑板車,個人行動載具,要避免牠遭受虐待騷擾或傷害。」
動保處強調,雖然法律沒明文規定,電動滑板車不能流狗,但若出現虐狗情況,依法就可開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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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圖/翻攝自我市大安人臉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