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縣大村鄉公所在火車站前設置防撞桿,為保護民眾安全,未料今年10月竟淪為謝姓男子酒後洩憤的工具,以拳打腳踢一連毀損51支防撞桿,案發隔日當地村長見狀氣得立即報警並通知大村鄉公所人員,事後謝男以賠償2萬2950元與鄉公所達成和解。
判決書指出,謝男曾有家庭暴力的前科,後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、6月,並於108年1月26日徒刑執行完畢,未料謝男上月12日凌晨2點因飲酒後情緒失控,竟對大村火車站前鄉公所設置的防撞桿又踢又撞,惡意破壞公共器材洩憤,導致51支防撞桿毀損無法再使用。
大村鄉公所得知後控告謝男毀損公物,謝男事後表示相當後悔做出此脫序行為,並以賠償2萬2950元與大村鄉公所達成和解,鄉公所目前已撤回告訴,防撞桿也都修復完成,恢復原本樣貌。
警方呼籲,民眾務必要愛護公物,損毀公物不可取,警方對任何人為破壞公物挑戰公權力的行為絕不寬待,對於不法者的破壞行為會依《毀損公物罪》送辦,並追查其真正動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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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來源:彰化大型保齡球現場!酒醉男狂掃站前51支防撞桿 慘賠2萬2950元
由《CTWANT》授權轉載。
(封面圖/大村鄉公所提供/CTWAN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