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一名翁姓男子在今年2月時,因為媽媽洗腎出血,要開車趕往醫院時,車子卻被鄰居朱男擋住,擋人的朱男還嗆他「你媽媽死了是你們家的事」,2人起口角互毆,最後遭到朱男提告,最後被依照傷害罪判他拘役70天,得易科罰金。
根據判決書指出,翁男與朱男2人是鄰居,今年2月間因為翁男接到醫院電話,通知他媽媽洗腎洗到胃出血,他便趕著要開車去醫院,但被朱男的車子擋住去路,等了20分鐘都沒有出來移車,情急之下拿了棍子到朱男家門口,問對方「到底要不要移車」,怎知朱男竟然嗆他「你媽媽死了是你們家的事情」,讓翁男當場爆氣。
翁男控制不住情緒,拿木棍敲了朱男家的門,朱男聽到聲響也拿了高爾夫球桿衝出來,敲了翁男的頭,翁男當場賞了朱男一巴掌,並搶走高爾夫球桿,女兒朱女聽聞聲響出面勸架,但也被捲入衝突,最後連球桿都被打斷,朱男送醫後右手手背挫擦傷、撕裂傷、頸部挫傷、左上肩挫傷,朱女左、右手腕挫傷、右手、右手腕擦傷、前複壁挫擦傷、前胸壁挫傷。
事後朱家父女向翁男提告,翁男辯稱是朱男拿高爾夫球桿打他的腳才把球桿搶過來,是對方先出手,基於正當防衛才攻擊,父女倆的傷勢也是因為要防衛他的攻擊才造成的,認為自己沒有構成傷害罪。
對此,地院審理之後,依照傷害罪判處翁男拘役70天,但翁男不滿提出上訴,對此法官認為,翁男在搶走球桿後,仍然持續攻擊朱家父女,因此難以構成正當防衛,加上一審法官量刑適當,因此駁回翁男之訴,維持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的判決,全案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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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示意圖/翻攝自pexels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