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開車來到屏東麟洛中山永豐路口,這裏開進右轉彎道裏的汽車,幾乎都沒有打方向燈,就有民眾PO網,指她因為沒打方向燈,被後方的車輛檢舉,所以被開罰一千二百元,而且記交通違規一點。遭開紅單民眾周小姐:「因為我PO了才發現,真的很多人不會打,所以就覺得提醒大家一下,因為現在檢舉達人真的很多。」
網友認為若是往左不打方向燈,罰款是合理,順向往右車道還得打方向燈,真的叫人圈圈叉叉,因為以現場的全景來看,永豐路和中山路的交會口,這裏的彎道依車流的方向,只能匯入永豐路是無法左轉,是單一方向的彎道。
民眾:「太扯了已經是右轉道,你要打右轉燈對啊,因為已經旁邊都沒有來車了啊,沒得選擇也沒得走對啊對啊,就已經進入那個右轉道了,我覺得沒有必要打啊。」民眾:「當時的車道上面就不用了,因為它的路標地上的路標顯示,就是順著這一條走都不用打。」
屏東縣交通隊勤務組組長謝漢忠:「經審視該路段右轉處,有明確的右轉標線,應打右轉方向燈,車輛即便行駛在轉彎專用道,也必須要使用方向燈,來提醒後方及對向的車輛。」
照交通法規的規定,車輛即使行駛在轉彎專用道,還是要使用方向燈來提醒其他用路人,沒打就可能遭到檢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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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圖/東森新聞)